机构设置

信访与法律事务科
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20日 点击:

1.负责受理教职工和校外人员的来信来访事项,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转办、交办、移交的信访事项;

2.负责参与调查和处理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,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;

3.负责学校法律顾问团队的选聘、组织、协调工作;

4.协助学校相关部门,为学校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、重大决策、重大合作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意见;

5.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协议等法律文书;

6.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处理仲裁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以及学校大型会议会务的统筹工作,校级会议室预约审批和会务服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