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党政办公室
本站首页|通知公告|工作动态|机构组织|支部工作|规章制度|服务指南|信息公开|综合统计|保密办公室|领导讲话|校友网
相关文章
读取内容中,请等待...
站内检索  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 
关于做好东北农业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通勤车管理工作的通知
2020-08-29 16:48  

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通勤车管理,确保广大教职工乘车安全,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教职工通勤线路

学校现有7条教职工通勤线路,分别为黑龙江大学通勤线路、工程大学通勤线路、宣化街通勤线路、省政府通勤线路、换建楼通勤线路、爱建通勤线路、新阳路通勤线路。自2020年8月31日起,学校恢复发放教职工通勤车,各条线路通勤发车时间及站点详见附件。

二、通勤车驾驶员上岗和教职工乘车条件

1.通勤车驾驶员上岗条件。驾驶员上岗前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、龙江健康码“绿码”通行,并在上岗前14天内,未接触确诊、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,方可上岗。教职工通勤车驾驶员如出现发热、乏力、胸闷、咳嗽等症状,应及时向学校报告,严禁私自安排其他人员替岗。

2.教职工乘坐通勤车条件。教职工在乘坐通勤车前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、龙江健康码“绿码”通行,无发热、乏力、胸闷、咳嗽等症状,并在乘车前14天内,未接触确诊、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,方可乘车。

三、通勤车管理

1.关于驾驶员的管理要求

通勤车驾驶员在通勤前,须进行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,填写本人体温记录,并由乘车教职工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。通勤过程中,驾驶员要认真履职尽责,按照“教职工不测体温、不戴口罩、不扫码,不允许乘车”的原则,对每位乘车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,严格管控。完成每次通勤任务后,驾驶员应及时对车内进行清扫、消毒、通风,并做好消毒记录,确保车内清洁。

2.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要求

乘坐通勤车的教职工在乘车时需出示教工卡或临时聘用人员出入证,并配合驾驶员完成个人的扫码和测温等工作。教职工乘车时应全程佩戴口罩,保证就坐距离,保持车厢内公共卫生。

四、其他

1.学校提倡有条件的教职工尽量乘坐私家车上下班。

2.通勤过程中,如发现驾驶员或教职工体温≥37.3℃,驾驶员或教职工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办公室报告(联系人:陈洋,电话:55190171、15945188018),学校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给予及时处置。

特此通知。

学校办公室

2020年8月29日

上一条:关于在全校开展开学准备情况大检查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做好应对台风“巴威”防御工作的通知
关闭窗口

关于我们 | 反馈留言 | 帮助信息

党政办公室  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
电话:0451-55190251  邮编:1500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