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我校2019年独生子女费申报工作开始,请各单位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审核汇总工作,准确填写《2019年独生子女费申报表》中各项内容。
特别强调:没有申领独生子女证的不予申报;已生育二孩的不予申报;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,费用计算到满十八周岁的当月。
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前将申报表(填报人、负责人签字,加盖公章)报送至学校办公室(主楼633室)。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lihoyu@126.com。
为方便沟通与交流,请各单位计生员加入计生工作群(群号为113854122),联系电话:55190251。
学校办公室
2019年11月14日